领导讲话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已正式启动。为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省委决定,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第二批活动单位派出21个督导组,督导到市(州)、指导到县(市、区)。根据工作安排,我们第6督导组负责绵阳市的督导工作。其中,安县被确定为魏宏同志的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绵阳市委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围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7”文件印发后,绵阳市委专门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1+N”实施方案,体现了省委精神,符合绵阳市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之后,绵阳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东明书记、尊平副书记和锐平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今天,绵阳市召开工作会议,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刚才,罗强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的讲话既符合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又符合绵阳的实际,我完全赞成。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省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1+7”文件和东明书记、尊平副书记、锐平部长等省委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重点举措,为开展活动指明了方向。省委对第二批活动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是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省委强调,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全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精神,把“四句话”的总要求贯穿第二批活动始终。

   二是坚持聚焦“四风”、解决问题。省委要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要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切入点,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新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三是坚持从严要求、严字当头。省委强调,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要将从严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思想上要严起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防止思想滑坡;整改上要严起来,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整改标准,加大整改力度;正风肃纪上要严起来,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不放纵不放过;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及灵魂。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省委要求,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领导带头,突出示范引领。东明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参与者、实践者,要切实做到“五个带头”。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五个带头”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学习调研,带头征求各方意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带头推动工作实践,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压茬进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量大面广、层级较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千差万别,活动组织难度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在解决问题上,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在步骤安排上,梯次展开、压茬进行,市、县一级领导机关和直属部门与单位、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先行一步、作出示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拉开一定时间、稍后展开,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持续用劲、步步为营。

   六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省委强调,要区分“废、改、立”三种类型,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要从活动一开始就强化制度意识,结合各自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二、认真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相比,第二批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活动。

   一是要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东明书记等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直接关系”的论述和“五个更加”的要求,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东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推进措施,全面贯彻省委部署要求,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二是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如何,取决于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取决于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具有的正确态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使命意识、树立担当精神,把责任放到心上、压到肩上,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克服麻痹大意的想法、无所谓的认识、担心畏难的情绪,积极投身活动,在活动中受教育、转作风、树形象,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省委明确的方法步骤,把规定动作抓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把自选动作抓扎实。要对3个环节的工作,一项一项认真研究、一件一件落到实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基层特点,讲求方式、注重质量,抓好学习教育;要坚持真开门、开大门,放下身段听意见,带着真诚听意见,找准查实突出问题;要抓好会前谈心、自我剖析、会上批评三个关键步骤,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坚持立行立改、早改真改,从活动一开始就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逐项落实;要强化制度意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四是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抓作风改作风,目的是更好地推进改革发展。东明书记强调,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继续坚持“五个结合”,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同中心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和扩大第一批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各项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深化活动,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狠抓落实,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扎实做好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督导组将按照省委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认真做好督导工作。

   一是紧紧依靠绵阳市委开展工作。省委明确,市委是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各项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市委开展督导工作,把督导工作寓于帮助服务之中,通过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调阅有关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情况,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

   二是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省委明确了督导组6项主要职责,要求督导组全程参与、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将在全程督导、全面督导的同时,抓住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注意发现总结典型,以兰辉和张勇为榜样,推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工作中,对落实省委要求不够的,我们将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将责其纠正、加大工作力度;对走过场的,将严肃批评,要求其端正态度、重新进行。

   三是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省委要求,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将把这一要求贯穿督导工作全过程。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深入领会省委精神和督导规则,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实践学习,尽快熟悉情况,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专心致志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件事,把督导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树立省委督导组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