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职业病诊断人员资格认定

审批类型

行政审批  □公共服务  □初审转报  □暂停审批

办理地点

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新益大厦11楼

是否年审

有无数量限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应交材料

序号

应交材料

份数

是否属前置

条件

前置条件办理的行政机关、基层组织或中介机构

141.1

《职业病诊断资格认定申请表》;

1

141.2

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41.3

身份证、学历证、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公安机关、毕业学校、人社局

141.4

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历证明材料;

1

执业注册地所在医疗机构

141.5

培训考试合格证明;

1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41.6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1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所交村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条件

序号

审批条件

1

提出申请的人员必须是在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内从事相应的工作; 

2

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3

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5

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6

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7

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法定依据

序号

法定依据

类  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011027日,20111231日修订)第四十四条;

法律

2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2013420日)第十六条;

规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绵阳市卫计委

联系电话

(0816)2307053

(0816)2307053

投诉电话

(0816)2316833、96960

(0816)2307053

  

http://xzfwzx.my.gov.cn/

http://www.china16e.com/

办理程序:

序号

名     称

1

申请人办理流程:准备资料——窗口递交申请——受理审核——取件

1.四川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申请及审查表

2.职业病诊断医师批准书遗失补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