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6号),现将绵阳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53119时—32024时,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报名,网址:www.nmec.org.cn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凡报考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报名地点在绵阳,考试地点在成都,网上报名“考点”选择“绵阳”,填写“工作单位”时,在单位名称后面一定要填写统一编号“405”,如绵阳市疾病控制中心405。现场一律不进行补报。

二、现场确认报名

(一)时间2015330日—49日(双休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县市区

 

县市区

330

北川、平武

331

三台

41

盐亭、安县

42

江油

43

梓潼、游仙

47

涪城、高新区

48

市直单位(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404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控中心、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妇幼保健院等)、科学城医疗机构

49

口腔、公卫及军队考生

(二)地点:叠翠山庄(仙人路二段6号,原朝阳机械厂招待所,市内乘17路、55路终点站均可到达)

(三)提供材料(“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要完整、清楚,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个体诊所盖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准备2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有效身份证;

3.考生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期至430号)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 

8.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只限应届生)                                       

报考中医师承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2014年或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2.师承证明(19986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

3.提供1999年之后(2009年、2010年除外)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2条的材料;

4.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四)技能考试缴费:临床、中医、公卫类别240/人,口腔类别280/人(川发改价格[2013]480号文件)。

(五)注意事项: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核对申请表,签字确认后将不得进行信息变更。报名结束后,未现场确认报名者,网上填报信息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今年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571日—7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201591213日。

(三)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考试在成都进行。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仍然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考生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打印准考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会在20156月和8月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

五、咨询电话:绵阳考点0816-2217172,成都考点028-86272914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附件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20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