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问答

1.请问药店是否可以聘请医师坐堂行医?

目前发现一些“游医”在药店以“坐堂医”名义进行“咨询”、“义诊”,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他们在面对患者时经常夸大病情,开大处方,甚至开展打针输液等诊疗活动,误导、诱骗就诊者,推销高价药品和保健品。  

2.针对以上问题,请问国家规定零售药店是否可以允许聘请医师坐堂行医?

2001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规定: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内以“坐堂医”、“义诊”、“医疗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或以此方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3.零售药店“坐堂行医”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因此零售药店“坐堂行医”属于非法行医活动。零售药店聘请医师“坐堂行医”以及“坐堂行医”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的市场秩序,应当予以打击。

4.药品零售企业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织是否可以共同发起的“义诊”、“医疗咨询”活动?

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义诊”、“医疗咨询”活动,必须按规定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执业医师要严格按注册的执业地点和核准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参加“义诊”、“医疗咨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5.绵阳是否允许在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

20079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相关条件和要求,目前我市仍处在调研之中,待条件成熟后,启动推广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