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评议

    自国家卫计委发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号令后,绵阳市卫生系统积极响应,从修订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加强运行管理监督入手,出实招强力贯彻落实“九不准”。
    运行管理制度上。一是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捐赠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奖金和津贴及其它个人支出,不得提取管理费;严禁将捐赠款项用于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二是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票据,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认真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严禁违规收费。三是坚持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统筹兼顾临床、医技和辅助管理等之间协同发展,建立健全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收入直接挂钩。四是规范营销管理和行业学会管理,严格医疗广告申报、审批程序,规范学术活动举办流程和资料备案,严禁借学术推广、健康讲座从事推销药品、食品、保健品等活动。五是加强医疗信息管理。严禁违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严禁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六是认真落实集中招标采购和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计划、参数论证和招标程序,组织实施全过程有效监督,做到“阳光采购”管理。七是参照人社部、监察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细化医德医风违规处理情形,与年度考核、晋职晋升、岗位聘用、医德考评、绩效分配等相关联,增强操作性和约束力,杜绝利用职务便利收取“红包”等行为。
    运行管理监督上。检查《四川省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情况。重点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等机制,大力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切实执行人、财、物管理有关规定,将实施方案上报备案。